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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动态

关于开展我院2018—2019学年度团内五四评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2 11:28:0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新媒体中心、各社团:
我院2018—2019学年度团内五四评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6)在志愿服务系统中有较长的志愿服务时长。
2.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热爱团的岗位,坚持围绕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符合团干部创先争优“四表率”的标准,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7)在志愿服务系统中有较长的志愿服务时长。
3.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特色鲜明,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上级团组织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支部工作有活力,团支部手册使用规范。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生团员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二、申报名额
以2018年智慧团建系统中的团员、团干部、团支部数量为基数,按照比例分配各项申报名额。根据团中央“团统不合格,团建不评优”的硬性要求,申报对象必须在2018年度智慧团建系统中,未纳入信息系统或数据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对象不具备申报评选资格。
1.各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的名额按照系统录入的团员总数的8%申报,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2.各团支部可申报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
3.各团支部可申请“五四红旗团支部”。学院团委拟于4月17日下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单位”、“优秀团支部”。
5.各学生社团团支部可申报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2名优秀共青团员。报送人选要经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团组织确认并盖章签字,由学社联负责审核、汇总后报送学院团委。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日常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精心部署,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对拟申报的团支部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2.各单位要指导和督促申报团支部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五四红旗团支部”(候选)申报单位另外附申报材料(字数在2000字以内),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需要另附志愿服务系统时长证明(从志愿服务系统中导出,申报单位盖章认定),于4月17日前报团委办公室(607室)。
说明:
1.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存入学生档案和院团委),材料要注重写实性。
2.本次评选不接受彩印材料。
3.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同学可直接认定为优秀共青团员,不占用班级申报名额,请提供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由辅导员签字,报学院团委审核。
 
1.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2018-2019学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2018-2019学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2018-2019学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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