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2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已启动
教资〔2012〕2号
关于做好安徽省201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
为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确保我省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认定工作
(一)做好政策宣传,增强工作时效。各级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加强宣传,多渠道公开认定信息,使申请人及时获取相关认定信息。要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仍有申请人因未及时了解到认定信息而错过报名的情况发生。
(二)统一认定时间,实行备案制度。各市和省直管县认定机构应统一安排辖区内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并于认定开始前一周将认定计划通过邮箱报送我中心,中心将集中发布各市及省直管县认定时间安排,同时做好系统设置工作。
(三)按时完成认定,提高工作质量。2012年我省信息系统开放的时间为3月29日-7月10日,9月16日-11月30日。请各级认定机构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加强过程监管,按时完成认定工作,并做好认定信息及材料归档工作。
(四)做好计划设定和数据审核。为了本机构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认定机构务必在认定工作开展前,在信息系统中做好设置认定计划和现场确认点的工作。认定工作结束前,各级认定机构要做好批次内数据核查、不合格认定数据删除和证书打印数据的导出,特别是打印证书之前,要认真校验打印设置和打印数据,杜绝批量证书打印错误。
二、严格证书管理
2012年教师资格证书申领方式和程序不变。考虑到应届高校毕业生6月底离校的实际情况,今年我中心将允许各市和省直管县提前申领2011年同期认定数量70%的教师资格证书。
同时,各级认定机构要继续做好本地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和换发工作,严格审核,做好纸质材料存档,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证书补发换发管理模块”中进行登记。我中心将以此作为各市及省直管县申领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数量的依据。
三、做好数据整理工作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安排,我省今年将启动2002-2007年的教师资格历史数据迁移准备工作,请各级认定机构摸清历史数据留存的实际状况,做好配合工作。此项工作届时将另行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另,我省计划将原巢湖市的高中教师资格数据分解到合肥市、芜湖市和马鞍山市,数据分解工作过程中请三市予以配合。
联系人:王 冲
电 话:0551-2831877 邮 箱:ahjszgzx@163.com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注:淮北市教育局近期会开始网上报名。请毕业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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