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及高校领军人才引进与培育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教科〔2017〕2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文件精神等文件要求,将对我院承担的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及高校领军人才引进与培育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度及以前立项的应结题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2020年度及以前立项的应结题高校领军人才引进与培育计划项目。
二、具体要求
1、填报结题报告,项目类型、类别等信息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2、项目经费决算表根据财务出具的报销清单如实填报,经财务审核后加盖财务部门公章(学院统一办理,到综合楼610领取)。
3、所有结题材料按照附件中项目结题材料汇编顺序装订,为了便于学院存档,要求所有材料双面打印、白色封面、A4胶装。
4、不得修改材料模板,页码可手工标注。
三、注意事项
(1)不得修改项目申报书内容和预期研究成果目标,否则视为学术不端。
(2)无正当理由中止项目执行、拒不结题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的,学院将报请省教育厅予以撤项处理。
(3)项目不许再申请延期,如果此次结项未能通过,则要追回已使用的项目经费。
四、材料报送
(1)所有材料A4纸双面打印,结题材料一式一份(存档,胶装)。
(2)结题材料汇编电子档(PDF版)统一发至指定邮箱。
(3)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明;电话:3805351;邮箱:630726125@qq.com;办公地点:综合楼610。
终审:信息学院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