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及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3-30 07:43:4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单位: 1.根据国务院关于有关节假日的通知精神及我院实际情况,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4日至4月6日,共三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清明当日)为法定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2.作息时间:自4月6日(星期一)起,我院实行夏令作息时间。 信息学院办公室 2009年3月30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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