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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建立教学研究立项制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7-11 08:29: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配合国家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开展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活动,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组织好我院的教学研究工作,信息学院决定建立相应的教学研究立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制度从今年起正式建立。此后每年立项一次,一般在七月份完成。
    二、学院设立教学研究专项经费,用于资助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开展教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三、教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在教育观念、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制度方面的研究;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教书育人方面的研究;在加强基础、培养能力、重视和改善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研究;在专业、课程、师资、教材、实验室、实习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方面的研究;在调整专业结构、编制教学文件、组织教学工作、实施教学改革、开展教育评估、加强校风建设、实现现代化管理方面的研究。
    教学研究的重点是信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
    四、教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者主要是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在同等条件下,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及中青年教师申报的项目优先立项。
    项目申报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在信息学院教学及管理相应的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两年以上。临时调整加补的项目成员,在今后评奖中连同其课题一律不准参评。
五、学院审定立项的项目,控制在每年10个左右。凡申请省级立项的项目,须先在信息学院内立项。经审定立项的项目,有关单位应全力予以支持,保证按期完成。重大的研究项目完成后还应及时鉴定并推广。
    六、申报材料:①由申请人填写的《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②已公开发表的反映项目基本内容的论文或科学总结;③与项目内容有关的教材、教学参考书(含讲义)及其他有关材料。以上材料要求一式两份。
    七、今后评选各级教学成果奖,凡未被信息学院审定立项的项目,一般不予受理或推荐。
    八、我院的教学研究立项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
    九、建立教学研究立项制度,是实施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具体行动,也是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教育法》、《教师法》,加强信息学院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今年的教学研究立项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应抓紧时间,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申请截止日期为7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
200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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