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终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 老师:
本学期即将结束,请您拟定两套难度相当的(A、B)试题,附参考解答和评分标准(请老师自备一份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用于阅卷、装订试卷),于2008年6月6日前送信息学院教务处(教学主楼505室)。(命题样卷请从信息学院教务处网页上下载)。并请认真做好阅卷工作。
一、命题要求
1、命题内容限于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
2、试题难易程度要合理,一般基本题约占70%,综合运用题约占20~25%,难度较大的试题约占5~10%。基本题应以数量大、类型多、覆盖面广为特点,把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融合在一起。综合题和难度题要有利于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
3、试题分量要适中,一般应以多数学生能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正常答题完毕为宜。
4、试题表述要明确、清晰、不要有歧义。
5、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闭卷笔试一般为100分钟,最多不超过120分钟;开卷笔试,属考场内限时性的,一般不超过150分钟;正式口试不超过20 分钟,凡超过100分钟者,应事先说明所需的时间及理由。
6、凡采取闭卷以外方式考核的课程,教师须于考前四周向学院办公室申报,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成绩评定
1、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评分办法可根据课程的特点由教师决定。
2、按标准进行阅卷评分,做到公平、准确。评卷老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扣分、加分。对有创见的考卷,可适当给予高分。
3、学期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包括期中考试、实验、实习、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平时测验等)综合评定。一般期末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所占比例必须在考前确定,不得在合计时临时确定。期末考试成绩54分(包括54分)以下的课程,不再计算平时成绩,以考试得分记载。
4、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登记,交信息学院教务处存档。任课教师须在考核结束后三天内将有签名的成绩报告单、期末考试的试卷、试卷分析表送交信息学院教务处登记、存档。
5、学期成绩评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若遇错评,由评卷教师将错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信息学院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能更正。
6、学生不得直接找任课教师查卷、查分。若有疑问,可向辅导员提出,由辅导员通过学院办公室查询。
7、考试前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划范围、圈重点,更不能泄漏考题,不得在考试中给学生以任何暗示,违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信息学院教务处
200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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