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新教秘[2013]172号)要求,自2013年起,每年5月为集中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月,为做好我院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活动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更是学生立身为人、成长成才的必备品质。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既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又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对于维护校园稳定、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各系、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提前将此项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集中力量于5月份深入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声势,构建以诚信为荣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创新宣传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
(一) 活动主题。活动以“诚实守信”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要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
(二) 活动形式。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演讲、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各班级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教发[2013]4号)精神,教育受资助学生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强化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自觉抵制高消费或奢侈浪费行为,珍惜国家、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关怀和爱心。
三、及时报送总结材料
活动结束后,各系、各班级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与成功经验,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学院资助中心。
报送材料包括:本系或班级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具体时间、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宣传形式、活动内容、学生参加人次、活动总结、好的做法及成效等。
报送材料内容要短、实、新,一般不超过1500字。各系、各班级务必于2013年6月6日前,将主题活动开展情况报学院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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