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17年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570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国家励志奖学金(160人):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 、国家助学金: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 、评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等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国家家助学金评评选时,在下达金额额度内分为3档,即2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和4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进入学院贫困生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并提供相关证明的学生。
三、评选程序
1 、各班严格按照下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分配额度进行评选。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由各班组织评选小组进行评选。申请者需提供个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贫困生认定表等(各班留存备查)。
3 、各班级在评选之前,需先成立由辅导员为组长、班委、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的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需在每份申请材料“评议小组意见”处填写详细意见并签字确认。
4 、各班评选完毕并公示,经学院审核无疑议后,统一组织学生上网通过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相关数据信息。
四、评审结束后上报材料
1 、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班《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本班《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7)、《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8)、班级评议小组成立会议的会议纪要、班级评议小组评选确定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的会议纪要。
说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附件3)
2 、国家助学金
本班《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本班《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附件5)、《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7)、《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8)、班级评议小组成立会议的会议纪要、班级评议小组评选确定获得国家助学金同学的会议纪要。
3、 说明:以上材料均为纸质版报送至辅导员处,需要报送的电子版有:本班《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本班《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附件7)、本班国家奖助学金银行卡登记表(附件6)
五、评审结果上报时间
1 、上报和上传时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上报系统上传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国家助学金上报系统上传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具体上传系统的时间安排等候学生资助中心通知。
2 、报送地点:学院办公楼606室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陶沙;电话:3802273
附件1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
学生工作部
2017 年9月26日
用户登录